「《勞動關係法》的優先修訂內容」講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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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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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門中華總商會於一月十九日舉辦「《勞動關係法》的優先修訂內容」講解會,邀請到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副局長陳元童,代副局長吳惠嫻,高級技術員湯嘉怡等蒞臨介紹有關內容。中總理事長高開賢,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執委會委員、僱主團體代表崔煜林、王世民,中總副理事長林金城、劉藝良、馬志毅、何佩芬,會務顧問梁顯達,工商事務部部長陳澤武等近三百人出席了講解會。

會上,黃志雄在講話中指出,《勞動關係法》的優先修訂內容主要有七項,包括:增設有薪男士侍產假、新增產假後十四日無薪合理缺勤的規定、引入週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方法、引入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的機制、增加強制性假日補償休假的靈活性、可選擇性的補償制度、平衡勞資雙方權益的補償制度。有關修訂內容希望聆聽社會包括勞資雙方的意見和建議,使修訂後的《勞動關係法》能得以順利推行。

高開賢對勞工局一行蒞臨介紹表示感謝後說,《勞動關係法》的修訂應符合社會各方的利益,為社會和穩、經濟進步起著穩固的基礎。現時政府就《勞動關係法》所作出的優先修訂內容,除了要考慮勞資雙方的不同情況,更應審視修法後對澳門的營商環境所帶來的影響,以及對澳門長遠競爭力的影響,才可高瞻遠足制定符合社會利益的《勞動關係法》。

崔煜林說,現時《勞動關係法》是根據製造業的基礎而訂定,法律條文修改受制於原來框架的思維局限,並不適應澳門當前的經濟發展狀況,建議修法思維要與時俱進和容許勞資協商,才能舒緩勞資關係日趨惡化的態勢,以及現時《勞動關係法》所產生的社會問題。

與會的工商界人士對增設有薪男士侍產假、新增產假後十四日無薪假及週假與強制性假日重疊的處理均表示不盡認同,因現時規範已能保障僱員權益,實沒有必要在現有基礎上再增加,而且增加將對廣大中小微企造成壓力。此外,與會者對週假及強制性假日工作可選擇性補償制度有助增加靈活性較表示認同,有利於企業營運及人資調配。在互動答問環節,與會者還就《勞動關係法》的七項優先修訂內容進行提問和給予建議,反應熱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