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座談會」

字型大小: 字型大小
日期: 2014年06月09日
  • 5396622b13c68
  • 5396622cd96e8

澳門中華總商會於六月九日下午在會所何賢先生紀念堂舉辦「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座談會」,中總理監事、部委、會員和工商界人士近三百人出席。中總今次舉行的「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座談會」邀請到社會保障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副主席陳寶雲、社會保障廳廳長楊婉麗,公積金個人帳戶小組職務主管梁偉瑩等蒞臨介紹有關制度。出席座談會的中總負責人有:副理事長賀定一、崔煜林、馬志毅、何佩芬,常務理事劉永誠、徐達明、陳澤武、林偉濠、吳皆妍、林燕妮、蕭志偉、黃健中、梁少培等。

座談會由該會工商事務部部長陳澤武主持。崔煜林代表中總對社會保障基金一行蒞臨介紹表示感謝後說,鑑於居民生活得到保障是社會和諧及發展的基礎,而面對澳門社會老齡化情況加劇,構建相對完善的養老保障體系至為重要。特區政府提出構建「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即透過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讓所有本澳居民都能夠獲得基本的社會保障,尤其是養老保障,以改善居民的生活素質。而第一層社會保障制度已於二零一一年起實施;至於讓退休後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則由第二層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加以支持。崔煜林相信,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絕大多數的工商界人士對有關的計劃原則上都是支持的,希望政府在制訂有關制度時,要兼顧勞資雙方利益,否則將令勞資關係浮現新的緊張,對澳門的營商環境容易造成不利的影響。

葉炳權表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諮詢文本主要內容包括:公積金個人帳戶由政府管理帳戶、供款帳戶及保留帳戶三部分組成;設有共同及個人兩種供款計劃;共同供款計劃以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五為最低供款比率,至於僱員在轉職或離職時,可獲僱主供款部分的累計款項方面,諮詢文本內提出兩毎個方案,一是設立權益歸屬比例,二是設立僱主供款部分作為解僱賠償的抵扣;累算權益具可攜性,符合法律規定的帳戶擁有人可申請提取款項,以及鼓勵僱主參與有關計劃,而建議的優惠政策等內容。政府希望透過公眾諮詢,聆聽各界意見和建議,使「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能得以順利推行。隨後與會者觀看了有關介紹《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諮詢文本內容的光碟。

接著座談會進行互動答問環節,與會者還就供款抵扣、供款比率、鼓勵企業參與、兼職及散工的處理等方面提問和給予建議,葉炳權和陳寶雲分別對提問者作了詳盡的回答,現場氣氛熱烈。

陳澤武在座談會結束前表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與我們廣大中小商號和企業息息相關,影響深遠,希望大家能對此多提意見和建議供社會保障基金參考,如有見的,請於六月十三日前通過諮詢文本所列的電話、電郵、傳真或郵寄等方式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