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正當其時 - 蔡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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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7年05月29日

粵港澳是國家改革開放和現代化的排頭兵。但近年三地在合作的過程中,存在不少老問題。李克強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發展規劃”之後,社會各界提出很多新的問題,可能過去很多判斷相對簡單,未來情況可能比想像要複雜。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是一次良好機會梳理出更主要的問題,提出更有效的對策。

   “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這種新的頂層區域合作設計戰略,在實踐中對三地政府有新的、更高的要求,怎麼樣把優勢組合起來。 我們意識到產業、勞動力的自由流動,但也受制於人的傾向性、自然性的選擇和城市的承載能力,導致產業、勞動力分佈不均或錯配。而目前在國家規劃層面並沒有明確的產業、人口移動指導性政策,包括產業協調發展、環境的外部性、人口增長的外部性這樣一些問題和應對措施等等。

    大量本地居民和外勞在另一個城市居住,會產生大量的公共產品需求,教育、公共交通及衛生服務等等。而公共服務需要是否得到滿足將直接影響本地居民的福祉和外勞在澳門工作的流動性。企業員工流動過於頻繁又將影響服務質量,削弱澳門本地競爭力。澳門與周邊地區需要解決交通擁堵等相關的外部性問題,同時建立城市之間的再分配機制,具有轉移支付的能力,否則會在城市之間產生不公平不平等的現象。

    作為問題的突破口,地方稅務部門應考慮加强稅收征管協作,推進涉稅信息共享,建立稅收利益協調機制,並對兩地之間在稅款徵收、政策落實等方面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協調處理,妥善化解爭議。與此同時,不管是把稅收、工作機會或者是把人進行城市間轉移的時候,就需要轉移支付的支持。因此,“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有必要去考慮,澳門政府向個人進行轉移支付,然後讓個人決定是否自由的在城市間進行移動的安排。如果把區域合作做好,可以成為全國亮點。

    民心相通是“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建設的社會根基,多與社會溝通,多瞭解社情民意,把基礎打牢。我們目前對別的地區瞭解還不夠,人家需要甚麼,缺甚麼,擔心甚麼,我們並沒有做到很細的認識,要按照三地的具體情況細緻分析,這樣才能深化下去。